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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拟建立学生劳动评价制度

类别:综合资讯 日期:2015/8/5 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率:624 打印 关闭

     教育部昨天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明确提出用3-5年时间,推动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形成普遍重视劳动教育的氛围。拟建立学生劳动评价制度,评价内容包括参加劳动次数、劳动态度、实际操作、劳动成果等方面,具体劳动情况和相关事实材料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并作为升学、评优的重要参考。

  加强劳动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但近年来,中小学生的劳动教育却受到较大程度的削弱,现状不容乐观。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介绍说,从学校来讲,劳动与技术课程经常被占用,师资、场地、经费缺乏,劳动教育无计划、无考核;有的把劳动当惩罚手段,劳动多教育少,忽视劳动观念和劳动习惯培养。从家庭来讲,体力劳动和生产劳动在家庭教育中被忽视,家长往往只关心孩子的学业成绩,只要学习好,什么都不用干。从社会来讲,一夜暴富、不劳而获的思想有所蔓延,体力劳动和生产劳动被淡化。

  新发布的《意见》为中小学劳动教育设定了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实施路径。

  《意见》提出,要推动在全国创建一批国家级劳动教育实验区,推动地方创建一批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学校,带动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深入开展。

  在实施途径上,《意见》提出,要切实抓好相关课程、校内劳动、校外劳动、家务劳动等关键环节。比如,义务教育阶段三到九年级切实开设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劳动与技术教育课,高中阶段要开好通用技术课,要明确并保证课时。校内劳动方面,要大力开展与劳动有关的兴趣小组、社团、俱乐部活动,进行手工制作、电器维修、班务整理、室内装饰、勤工俭学等实践活动。此外,学校要将校外劳动纳入学校教育工作计划,并规定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段都要安排一定时间的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商业和服务业实习等劳动实践。

  完善劳动教育的保障机制,《意见》提出,要因地因校制宜,加强劳动教育场地或实践基地建设,满足劳动教育需要。农村地区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安排相应的土地、山林、草场或水面作为学农实践的基地。城市地区要统筹建立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或充分利用现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青少年宫和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劳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