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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面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类别:政策文件 日期:2015/1/7 来源: 点击率:1367 打印 关闭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面提高职业教育人才
培养质量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4]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部分专业类、文化素质教育、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部定于2014年12月19日(星期五)15:00-16:30召开全面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全面梳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近年来各地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和做法,研究确定新阶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目标、任务、政策与措施。

  二、会场安排

  主会场设在教育部机关北楼二层报告厅。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1.主会场: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人;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部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或秘书长;部分行业、企业代表。

  2.分会场: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分管职业教育(含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负责人、教研机构负责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行业、企业代表(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并负责组织参会)。

  四、其他事项

  1.定于12月18日(星期四)1500-1600进行网络视频调试。请各分会场提前做好系统的联调测试工作,届时派专人负责。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主会场联系,联系电话010-66097587。

  2.请在主会场出席会议的单位于12月16日(星期二)12时前将与会人员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车号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至我部职成司。

  3.请各地于12月16日(星期二)12时前将分会场出席会议的教育行政部门与会人员(姓名、单位、职务)及参会总人数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至我部职成司。

  4.届时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就座。

  联系人:钱胤嘉、张磊

  电话:010-66096722;传真:010-66020434;E-mail:jxjc@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8日